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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研究生扩招应对就业压力当以前事为师
整理自:东方早报 2008-12-3 9:53:20
据《人民日报》12月2日报道,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和高校毕业生就业产生的不利影响,教育部与有关部门日前出台四项措施,积极应对2009年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压力。
    
    分析这四项措施不难发现,其中有三项——鼓励毕业生到边远地区基层就业,达到年限国家代还学费和助学贷款;部队提前进校预征士兵,这些士兵退役后升本科考研究生时可加分;扩大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,招3万毕业生到西部任教——是在过去政策基础上的延续,谈不上新措施。而另一项“增加紧缺学科硕士招生,扩大第二学士学位规模”,却是往年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时所不曾提及的。
    
    虽然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解释说,在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中,增加的是工学等相对紧缺学科和生源较好学科专业,以及现有专业学位招收全日制研究生的规模,而且注重更加贴近社会对人才的需求,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。但我们认为,扩大紧缺学科硕士招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规模的做法应当谨慎。
    
    记得1999年高等教育大扩招时,缓解当时就业压力,发挥高等教育的“就业蓄水池”作用,也是扩招一大理由。道理很简单,高等教育扩招100万,这100万适龄青年就将推迟就业三到四年。客观地说,这确实可以一定程度缓解当时社会的就业压力,但三四年之后,这100万青年照样面临就业的问题,而且,他们拥有的“身份”是大学毕业生,由于这三四年的精力与财力投入,对就业有更高的期望。事实上,在2002年首批扩招的大学生(专科生)就业时,我国大学生就业的困境就已出现,到今年,当期无法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已经超过150万。
    
    决策是否扩招,必须分析两方面因素,一是按照高等教育自身发展的规律,分析教育机构是否有条件,包括师资条件、校舍条件等,给所有学生高质量的教育,如果规模的扩大以牺牲培养质量为代价,这既是对受教育者的不负责,也是对教育长远发展的伤害。二是按照经济发展形势和产业发展趋势,预测社会的有效人才需求,并基于这样的需求,确定教育发展的结构和规模,由此确定哪些层次的高等教育可以扩招、扩招多少,哪些不扩招,维持原有规模。具体到每个学校,则在政府宏观政策指导之下,学校可根据政策导向、自身定位等,自主进行办学规模的调整。
    
    今年10月间,在教育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,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曾表示,1999年决定的全国高校大规模扩招(扩招了48%)太急促,引发一些问题接踵而来,包括:辅助性政策和措施跟不上,学校教学和生活条件的约束成为高校稳定问题的新因素;一些学校由于扩招造成学校升格或教学条件下降,从而导致教学质量滑坡;造成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困境等。虽然教育部新闻发言人随后表示,有关报道严重失实,但在民间舆论看来,教育部其实应该认识到扩招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并进行反思,这有利于教育决策的民主与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。
    
    眼下事实看来,历史在进行惊人的重复。今天扩大硕士招生规模的决策,其应对就业困难的理由,与十年前何其相似,对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的尊重,被扩招的经济效应(拉动内需)、社会效应(缓解就业压力)所淹没。
    
    我们认为,应对金融危机下的大学生就业困境,教育部决定适当扩大硕士招生规模的做法很能打动人心,但既往的教训有无变成现今的经验还不得而知。一方面,在制订宏观教育发展政策时,民主决策程序不够完善,仍是由一些政府部门制订计划,各高校落实执行;另一方面,各高校如何调整招生规模,不是根据自己的办学条件、人才培养定位、社会对学校所培养人才的评价,自主确定招生培养规模。如此一来,结果有可能是“困境复困境”:那些扩招来的学生,可能暂时不用考虑就业问题,但他们能在大学里接受怎样的教育,以及未来就业出路如何,很令人忧虑。
    
    我们认为,这种惊人的重复有其必然。首先,教育决策的民主程序并没有完全确立,仍由一些政府部门主导;其次,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没有落实。这两方面的问题,直接影响我国高等教育健康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。用扩招缓冲当前就业压力是权宜之计,而建立教育发展的民主决策机制,落实高校的办学自主权,以从根本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增强大学生就业能力,也应是题中之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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